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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桃花依旧笑春风


  是夜,军营中灯火通明,张灯结彩。

  沈睿之命令全军杀猪宰羊准备美酒佳肴庆贺战争的胜利。战士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好不快乐。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沈睿之也和军士们坐在一起大快朵颐谈笑风生。

  不远处的火光映衬着战士们年轻的脸庞,高高燃起的篝火“噼里啪啦”直作响,红光冲天,热气逼人。热浪熏得战士们昏昏欲醉,纷纷徜徉在欢乐的气氛中不愿自拔。

  “大将军,咱啥时候可以回到京城啊?您给小的透露一声,也好让小的心里有个底……”酒喝至半酣,军士中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端着酒碗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神神秘秘地对着沈睿之说道。

  这要搁在往常,沈睿之定不会与他调笑,只是今日攻下中州,难得的好日子,全军上下谁不高高兴兴的?沈睿之心情也舒畅,几杯酒下肚更是敞亮,索性便也和他聊了起来,“怎么了李大粗?莫不是家中新娶了一房姨娘,温香软玉的等不及了?竟叫你这般猴急!”

  此话一出,军士们皆哈哈大笑。有几个平日里胆大的瞧见大将军不同往日,那胆儿便更大了,当下嘻嘻哈哈便笑道,“大将军,您又不是不知道这李大粗家中情况,哪有什么姨娘,依小的们看啊,八成啊是在想他家中的婆娘!”

  这个说完,那个又赶忙接口说道,“可不是吗!小人和李大粗一间房,这连着几天晚上都听见他在睡梦中还叫他家婆娘别走呢,哈哈哈……”

  他二人你一句我一句说得风生水起,直把底下看热闹的军士笑的前仰后伏,个个挤眉弄眼哄笑成一团。连沈睿之和徐青都不由自主地笑了。

  原来这李大粗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从小家中就穷个叮当响,十五岁就入了军营想着混口饭吃,到如今已有二十多个年头了,依然是家徒四壁穷困潦倒。

  偏偏他这人还精力旺盛的很,家中除了一个婆娘还有七八个光屁股到处跑的小毛头,日子过得很是艰苦难熬。

  要说这李大粗,还有一个坏毛病,嗜酒如命,有一个子花一个子,在军营拼死拼活挣得的一点微薄的薪水转眼间就被他花个精光。

  因此人们常见他家婆娘拿着菜刀将他从村西头追赶到村东头,一时成为城中笑谈。

  见有人提起了这件事,大家都想起了李大粗和他家中的那位悍妇,皆捧腹大笑,现场气氛瞬间达到了极致。

  李大粗见被人揭了老底,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喝的醉醺醺的脸上瞬间出现了一抹可疑的红晕,他又气又急,将酒碗一摔便气呼呼地喊道,

  “俺……俺,俺就是想俺炕上的婆娘了,俺还记得那天出征,俺婆娘拉着俺的衣裳就是不让俺走,俺把脚一跺,牙一咬,还是走了,留下她一人摔在地上嚎啕大哭……出征在外,难道你们就不想你们的亲人、婆娘吗!”说到最后,他竟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咽咽地大哭了起来。

  李大粗的哭声盘旋在营场之上,原本哄笑的军士瞬间安静了下来,众人皆放下酒碗默默地低下了头,几个稚气未脱的新兵蛋子竟还转过身去偷偷地抹起了眼泪。

  是啊,李大粗话糙理不糙,谁愿意离开家来到这塞北大漠中?触目只有无边无际的黄沙和打着漩涡的阴风。谁愿意成天将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里,稍不留意便成为黄沙中的一具枯骨,一埋就是千年。

  家乡有秀丽的小河流水,有杏花春雨湖光山色,有山川大泽也有平坡宜人。日子可能拮据,但一家人和和美美,互相记挂,岂不比这刀头舔血的日子来的舒坦安心?

  沈睿之叹了一口气,起身走至李大粗身边,亲自给他斟了一碗酒,又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随后站在军士中央慷慨激昂地说道,“弟兄们!本将军知道你们心中的委屈和伤感。但是你们要知道,你们也是这个国家的子民,你们所享有的一切生活都来源于这个国家的强盛!

  保家卫国上阵杀敌,不只是为了这个国家,更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你们的平安幸福,为了你们下半辈子的生活安定。你们记住,城在家在,城亡家破!”

  他抬起眼庄严地望着大宋的方向,倏地拔出剑一字一句地说道,“弟兄们,本将军在这里向你们保证,你们的血不会白流,你们的努力也不会白费!夷夏国欠我们的,一个也跑不掉,誓要让它血债血还!”

  军营中短暂的沉默,随后爆发出惊天动地地呐喊声,数万军士朝着大宋的方向齐齐拜倒,口中大呼,“谨遵大将军教诲!吾等誓死保卫大宋,誓与夷夏决一死战!”

  “好!”

  沈睿之满意地环顾四周,掣剑在手,高喊道,“既如此,今夜我们尽兴而归,来日继续前进!”

  营场上的气氛瞬间急剧高涨,竟比方才还要热闹三分。众人皆举杯碰盏,高谈阔论好不痛快。

  不知怎么的,就聊到姑娘头上。谁没有年轻过?谁没有春心萌动过?多多少少心中都有一个朦朦胧胧的窈窕影子,不管岁月逝去多久,心中总为她保留着一方净土。

  “徐将军,咱大伙都说了,您也说说呗,您这般丰神俊朗,肯定有喜欢的姑娘,说出来让大伙也见识见识!”一个年轻将领乘着酒性问想一直微笑着坐在一旁的徐青。

  此话一出,现场顿时一片寂静。大伙都好奇地望向徐青,连沈睿之也饶有兴趣地偏头望向他。

  进军营这么久,他对自己的私事从来都是讳莫如深从不主动谈起。故而大家只能从他的言谈举止推断出徐将军定是出身不简单,其他的便是一概不知。今儿倒是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都竖起耳朵细细聆听。

  “我吗?”徐冷一愣,随即缓缓地放下了酒盏,面容淡淡地看不出喜怒。

  有风轻柔地吹过,他的话语飘飘扬扬传入每个人耳边,“算是……有吧……”

  众人闻听顿时来了精神,个个侧着身子挪动着想听仔细一些。那位年轻将领嘻嘻笑着神秘地问道,“不知是哪家姑娘这么荣幸被咱徐将军看上啊?”

  沈睿之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饶有兴趣地瞧着他。

  “她是......”徐青好似喃喃道,思绪渐渐飘远,恍惚间那个桃红衣衫,在杏花雨中翩翩起舞的小姑娘仿佛又出现在面前。

  那时他还年少,家道正值兴盛,父亲还未遭贬谪,全家住在玉和街上的徐府中。

  没多久,他就发现隔壁林家有一个小姑娘,年纪和他相仿,两家又是世交。这姑娘小小年纪生的粉雕玉琢,聪慧伶俐,很讨大人的喜爱,因此便经常在一起玩。

  春天,她喜穿一身桃红色的衫子,在杏花微雨中翩然一舞,裙袂飞扬,落花阵阵,煞是迷离倘样,而他,立于一旁,或吹箫,或抚琴。茫茫天地间,似乎只有琴音阵阵,舞步翻飞,还有铺天盖地的落英,那是留在他记忆中最美的风景。

  冬天,银装素裹白雪绵绵,他与她相携前往梅林中赏梅,她的白狐裘映衬着满园艳若晚霞的红梅,偶尔回眸一笑间,万种风情,好比一树梅花在他心底悄然绽放。

  她是琉璃世界的脂粉香娃,却偏偏要来这尘世间走上一遭。

  从此便叫他魂牵梦绕,几欲抽身不能自拔。

  那时他最大的愿望,便是终有一日能娶她为妻,从此鼓瑟吹笙共白头。

  是以当他听到两家大人商议日后要将两个孩子结成秦晋之好时,他原本空荡荡的心瞬间有了着落,他要的,从始至终,不过仅此而已。

  只是命运偏偏不愿使他如愿。自那之后没几天,父亲就犯了事,那天深夜,母亲带着他坐上马车疾驰而去,他亲眼瞧着自家大门渐渐远去,直至再也不见。

  他那时还小,不懂此次离家的意义所在,犹天真地问着母亲,自己还会回来吗,回答自己的是一片沉默,还有母亲脸上源源不断的泪水......

  后来,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过回去,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等待终究让他原本期冀的内心荒芜一片。无数次的失望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他记忆中的玉和街,记忆中的那个人,再也不会回来。

  春去秋又来,桃花依旧年年笑春风,寒梅开在枝头不曾泯灭,那个姑娘也许还在,也许不在,但无论怎样,她还活在他的念想中,牢牢占据着他心中的柔软。

  他的手情不自禁的触摸到腰上的玉佩,这是她留给自己的唯一念想。只要摩挲它,就好像她还在自己身边从未远去。

  这块玉佩他戴了十余年从未离身过,玉质因为久戴而通透圆润,温暖细腻。

  他微微阖上眼,久久地再不言语。

  现场气氛顿时有些微妙,那位年轻将领以为自己说错了话惹到了徐将军,呐呐地再不敢说话,原本好奇的军士们见状也都面面相觑,怯怯的打量着徐青的脸色。

  “好了,天也不早了,明儿还要赶路,大家都散了吧!”还是沈睿之站出来打圆场,军士们一听,不敢再造次,纷纷站起身回各自营帐去了。

  沈睿之瞧见自己的得力爱将攥着腰间那块玉佩,面容似有悲戚之意,知他有什么难言之隐。

  倒也是为情所伤之人,他在心中淡淡叹了口气,目光不自觉地瞟向那块玉佩,这块玉佩他见过多次了,徐青视若珍宝,每日都要将它细细擦拭。他的难言之隐,许是与这块玉佩有关。

  这是这一瞟不打紧,倒震的沈睿之眼眸倏地眯起。

  这块玉佩,好生眼熟,倒像是自己见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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