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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44


吴灵芝道:“大壮说得是,  咱们也别只顾着说了,赶紧吃吧!”

        众人举筷,说不得风卷残云,  满嘴流油。吃毕,吴灵芝把做肉的小锅子拿布擦了,着火烧了油腻,  反复洗刷,  倒入谷中溪水重新置在火上,  又抓一把方才陶建送来的山中野茶叶,  烧得滚开。

        这种野茶大家很熟悉,  陶家村那边也有人喝,比真正的茶叶要便宜很多,是许多穷人家的首选。其实它们算不得真正的茶叶,本质就是一种高大树木春夏之交枝头长的嫩芽,  无毒无害,  煮出来闻着带浓浓茶香,  但喝了既不能提神也不能刮油,  只不过是比白水有味一些。

        茶汤滚开后,  吴灵芝捞出叶儿,  下入白米,把锅盖盖了,  转身去切早就泡着的木耳菜条等物掀盖一同丢入锅中。坛子里的小菜儿每样切了一碟子,又盛了一碟儿路菜,  齐齐整整摆在提盒里。

        火塘里的火很猛,  小锅被烈焰包裹,锅盖缝隙处急促地冒着带有清香茶味儿的喷香饭菜蒸汽,飘了满屋。旁边看着的人方才都已饱餐一顿,  现在闻着这气味儿,依旧是有些眼神发愣,口里发紧。

        几个人互相看看,都有些不好意思。也是好笑,刚刚才大口吃肉来,这会儿又馋起没油星儿的茶汤饭了!

        吴灵芝让陶二壮把俩孩子的饭送去,一再叮嘱:“放下提盒就回!”

        陶二壮知道娘的担心,把提盒给放进包里,喊了一句:“饭来啦!”喊完便狠狠心回去了,不多说一句。

        陶乐乐一骨碌爬起身来,把提盒拎到矮桌儿上,一层层揭开:“英英,你快披着衣服坐起来,我给你喂饭!”说着端着碗来到她旁边盘腿坐下。

        何英爬坐起来,把衣服披好了,就着陶乐乐的手吃了起来。

        才吃了一口,何英就道:“好香,这是什么茶叶煮的汤?”

        陶乐乐道:“应该就是吴叔叔送来的山里茶叶,觉得香你就多吃几口。”

        何英就着这些小菜儿,罕见地慢慢吃了半碗,然后实在吃不下了:“我够了。”

        陶乐乐从吊锅里舀了一点滚水把帕子浸湿了,拧了拧,给何英抹脸擦手,拿下衣服搭在被子上,把人安顿进被窝后,才开始吃自己的那份饭。

        和何英的清淡病号饭不同,陶乐乐的这份饭可真是分量十足,油水满满:浓油赤酱的烧鹿肉,在火上烤得微微发焦的炸丸子,几乎要堆起一座小山!可见家里人都不怎么舍得吃,尽留给她了。

        她大口大口地嚼着,腮帮子鼓鼓囊囊的,这情形看得何英目不转睛。

        “怎么,你也想来点儿?”陶乐乐含糊不清地道。

        何英笑:“不是,是我看你吃得极香,心里高兴。”

        陶乐乐嘿嘿笑了。这个小丫头真是好哄,只可惜生错了年代。要是生在她那个年代,看到网络上一大堆换着花样儿的吃播,还不得乐上天了?

        陶乐乐吃着吃着,觉得有些油腻,目光落在了何英的那份饭上。

        此时这份病号饭看着十分清淡解腻,尤其是那些小菜儿,一看就爽口。

        “你不吃了吧?那我吃了!”说罢她就要拿碗。

        何英一愣,忙道:“不可!怎么好要你吃我剩下的?不,不干净……”

        陶乐乐道:“没事,我用自己筷子把你吃的那些扒到一边,只吃你没动的那些。小菜儿更不要紧,咱们自家人吃饭不也是一个盘子戳来戳去。我都不讲这些,你怕什么!”

        陶乐乐对这具身体的免疫系统比较有信心,古时候乡下孩子都是满身泥土长大的,搞不好还吃过鸡屎,对一般的环境里的各种细菌微生物早已接纳习惯。况且何英又不是传染病,只不过是先天不足,问题不大。

        于是她唏哩呼噜地吃掉了何英剩的那半碗茶素饭,又吃了好些小菜儿,满足地打了个嗝儿。

        不愧是她娘,手艺真棒!!

        何英怔怔看着,一双美眸目光微微闪烁,不知在想些什么。

        夜里,俩人的被褥挨在一处,看着像是躺在一张大床上般,叽叽咕咕说着话儿。

        火塘里的柴火拨了一些出来,烧得不那么旺了,可屋内的温度还是足够的。

        陶乐乐弄来四个大汤婆子,临睡前灌满了滚水,拿布套儿拢了避免烫着,两人皆是脚边一个,手边一个;棉被这玩意儿她管够,底下铺了足足三层,才打的新棉花胎,软得像是卧在云里。

        倒是没有盖棉被,太压人。陶乐乐偷偷做了手脚:外表看着依旧是棉被套,实则里头的芯儿被她偷偷换成了羽绒被芯,轻飘又暖和。她不担心哪天被子破了被人发现异样,因为据陶建说,这个时候已经有羽绒被子了,而且用的都是百分百天然细绒,工艺不比她这些商城买来的差。

        包外寒风呼啸,冰天冻地,包内被窝里的两个孩子浑身暖融融,手脚几乎要发出汗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得相对较多的缘故,何英的精神好了许多,一直不见困,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陶乐乐聊着天。

        “你以后,想嫁什么样的郎君?”何英忽地问道。

        陶乐乐笑:“咱们才多大,哪里就说得着这样的事情!”

        不愧是古代的孩子,挺早熟的,不到十岁就想这么远了。不过这个时候的人结婚也早,这么一想,倒也正常。

        何英道:“姐姐莫不是怕羞?放心,咱们私下说话儿,不对外头说。”

        陶乐乐笑得更厉害了,不是因为害羞,而是误会了何英的意思。

        这该不会就是古代版的闺蜜夜话局吧?有意思!

        估计是小丫头有如意郎君,不好意思直说,才故意这么先问起别人,等对方说完了再顺理成章说自己的。这样的小女生把戏,她以前见多了。

        陶乐乐笑完,体贴道:“那你先说吧!你说了我再说。”

        何英不解:“我说什么?”

        陶乐乐道:“你们大户人家都下定的早,你家里有没有给你定亲事呀?”

        何英笑:“我不曾定亲。”

        陶乐乐一顿,换个方式问:“那……你想嫁什么样的郎君?”

        何英轻声道:“我想嫁姐姐这样儿的,说不完的话,又有意思。夫妻是一辈子相处之人,若是无话可说,岂不像是嫁娶了一尊石头,各守鳏寡?”

        陶乐乐笑出了声:“傻丫头,你看着聪明,原来还没开窍!咱们要是嫡亲姐妹还好说,只可惜并无血缘,现在再说得来,以后等你成亲了就围着自家夫君孩子转了。多少手帕交,最后两两相忘。”

        何英笑:“姐姐你才是没开窍呢。不说我了,该你说了。”

        陶乐乐其实对嫁人没多大兴趣,不过见对方这么执意要知道,还是认真想了想:“最好是不嫁。若一定要嫁,就嫁个对我来说好处最大的。”

        何英一怔:“什么好处?”

        陶乐乐如数家珍:“多了去了!比如心情上的好处,身段风流,眉眼如画,使我一看他就心花怒放,眉开眼笑;银钱上的好处,良田千顷,骡马成群,钱过北斗,米烂成仓,大把的金银给我受用,也不见一丝儿心疼;或品格儿上的好处,温柔体贴,知冷知热,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而不是做那大难来头各自飞的同林鸟。嫁这样的人,才有几分意思,不然找那看着就来气的,还不如一个人过呢!”

        何英把她的话记在心里,笑:“姐姐这么好,一定会找到这样的如意郎君。”

        陶乐乐笑:“找不到也没什么要紧。到时候找个道观儿做道姑去,成天和姐妹们一起吃香喝辣,吟诗作对,打秋千下棋,弹琴听曲,难道不潇洒自在?”

        何英一把握住陶乐乐的手:“你不许做道姑。”

        陶乐乐安抚地拍拍她的手,敷衍小孩子:“好好好,不做不做。”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渐渐的就都睡着了,她们的手就这样一直紧紧握着。

        在吴灵芝和陶乐乐精心的关怀照料下,何英的病渐渐好了。

        确定她痊愈可以自理后,陶乐乐搬回了自家的蒙古包,把个吴灵芝欢喜得不轻,抱在怀中不肯松手。

        “几天没看着自家幺女,心里怪空落落的。”

        自从逃荒上路,夜夜都是她楼着这个宝贝疙瘩睡觉,忽然怀里空了几天,那滋味儿不好过。

        陶二壮嘲笑:“娘,小妹这才出去几天,你就这个割心样儿!以后若是她嫁了人,你不得哭瞎了眼?”

        不料,“嫁人”这话一出,另外两个人也变了脸色。

        陶大勇骂道:“恁没羞没皮的!你妹子才多大?说什么嫁人,不许嫁!”

        虽知道自家女儿迟早要成家,可听到这话,陶大勇就心里发酸,来火儿!

        陶大壮更是急中生智:“要不咱们和何小姐家里一样,招个上门女婿,那样就不怕看不到小妹了。”

        陶富贵一家笑倒在地,尤其是陶富贵,一只手拍着自己的大腿,另一只指着陶大壮,想说点什么又笑得说不出来。

        吴灵芝又好气又好笑:“一天天的,尽说些没成算的话!赶紧去把幺女的铺盖弄好,好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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