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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火烧了


  胭脂却是钓上了胃口,调皮一笑,喝起了茶水,蓝月说道:“我猜啊!然后富家公子拿到了奇毒花,然后就走了,是吧?”

  胭脂放下茶杯,说道:“对,也不对。富家公子进了山谷,的确取得了不少奇毒花的花粉和种子,然后就一把火烧掉了所有的奇毒花。

  说句题外话,他得到的那一对怪虫,就是我体内的相思虫的母本。而蛊虫的使用和驯养如此普及,正是源自于他的推广,可以说,现今的养蛊人都是他的徒子徒孙。”

  蓝风追问道:“然后呢?那个武艺高强的穷小子怎么样了?”

  胭脂笑了笑,说道:“那个穷小子看他们死了那么多人,就一直躲在暗处没有出来,直到看见富家公子什么也没拿到,气急败坏地放了一把火后,带着剩下的小猫两三只走人,他才战战兢兢地进谷。

  进了山坳,全是焦黑一片,但是这穷小子并不放弃,继续往深处走,走过了曲折幽径,发现了在一片绝地之中藏着的苦水树……”蓝风月城的诸位大佬齐声惊呼:“发现了苦水树?!这怎么可能?”

  胭脂轻轻一叹,说道:“是啊,我原本也认为不太可能。可是古册上就是这么记载的啊。

  苦水树和奇毒花本就是共同生长在同一个山坳深谷中的,避世索居,彼此互相钳制,简直就是互相仇视的宿敌一样。

  直到被那个有钱家的公子和武艺高强的公子带出深谷山坳,两种稀世罕有的奇葩才得以在世上流传。

  也许正像这两种奇葩是宿敌一样,得到它们的二人,日后竟然也成了宿敌。

  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因为引发了似乎早已经在命运中注定的争战而几乎毁灭整个世界,最终造就了现在的蛊林。”

  蓝风对宿敌不宿敌的不太在意,但是着急知道后续发展,听故事最讨厌的就是听一半和吊胃口,看小说就烦更的慢,所以急急地追问道:“那得到苦水树的穷小子之后怎么样了?这山谷里又没有金银财宝,他怎么跟人家得着奇毒花的有钱家的小子抢媳妇啊?”

  胭脂嘿嘿一笑,心里暗想,急性子的蓝风还倒是蛮可爱的,也不再吊胃口,说道:“是啊,没有发现宝藏,穷小子就没钱娶媳妇了。不过他坚信既然那个富家公子花大代价来到这么偏远的地方肯定是有他的用意。穷小子认为,富家公子找不到财宝是他不识货,不细心,而他细心寻找才找到了山坳深谷中的幽径,才见到了眼前那一片恐怖的绝地中的苦水树。穷小子料想道:能够在寸草不生,毫无动物存在的绝地中生长的奇怪果树岂会一般。

  所以他用苦水树藤蔓搓成了绳索,用绳索编成了麻袋,拿着麻袋采集到了满满好几麻袋的苦水树果。后来还发现苦水树附近水塘里的水非常甘甜可口,于是做了不少藤壶,就像我做的那种藤壶一样,灌了不少经过净化的水。

  武艺高强的穷小子企图凭着一膀子力气,把他认为是宝物的东西全都搬运回去卖掉,换些金银,好娶到心仪的姑娘。

  可惜等他的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说到这,胭脂叹了口气,似乎是为了这个穷小子接下来的遭遇而感慨。

  胭脂感叹道:“也许他没找到苦水树会好一点吧。顶多就是娶不到漂亮的姑娘而已。”

  蓝月诧异道:“难道,找到了苦水树没有给他带来帮助吗?或者是又发生了什么意想不到的事?”

  胭脂眉毛一挑,冷哼一声说道:“帮助?哼……帮助是不小。他拿回去的东西,真可谓是奇货可居啊。

  在回去的路上,他就发现了苦水树果的净水、解毒的作用了。”

  蓝风惊奇道:“嘿!他怎么发现的?他是会用毒还是中毒了?碰上的什么毒?”

  胭脂一撇嘴,说道:“他会用个屁毒。还能遇到什么毒,肯定是奇毒花呗!那个富家公子虽然烧毁了大部分奇毒花,但是花粉可不是能轻松烧干净的,淤积在山坳中的毒素也不是光凭一把火就能轻松毁掉的。

  穷小子真可谓是满载而归,大包小包背了一大堆。可是自从山坳中出来,不论什么猛兽飞禽,几乎他碰上一碰,摸上一摸就死,一路毒死了不少动物,这个异常自然被细心的穷小子发现了。

  当然了,即便不细心他也能发现。因为他本来想抓几个脚力帮忙驮运东西的,可是刚抓到手就翻白眼了,不一会就死翘翘了,无奈只能重新再抓。结果抓一个死一个,再傻的人也能察觉不对劲了。

  爱心泛滥的他不忍心再看到好不容易抓到的劳力又死于毒发。当然了,这个爱心泛滥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就不评论了。所以他经过细致的思考,仍然毫无所得后,就只能给中毒的“劳力”喂上一点水,试图缓解刚捕获来的动物中毒的痛苦,希望它能熬过去,赶紧帮忙运东西。

  也正是因为这个举动,让他发现了水能解毒,进而通过实验,得出结论,肯定是苦水树果的作用。”

  龚功乐轻叹一声,低声感叹道:“唉……这个富家公子真是没脑子啊,竟然就,都不知道给处理干净。祸害不浅啊……”姜戈插嘴道:“这个穷小子也是吃饱撑的,看见那么多人去,那么几个人走,还敢过去找死,简直是要钱不要命的典范。不……应该说是色迷心窍了!”

  巴基修斯听了摇头一笑,说道:“也许人家想的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富贵险中求嘛……”

  胭脂轻轻点头,表示赞同,继续说道:“不管他怎么想的,至少的确是奏效了。在回来的路上,他不止一次利用苦水树果为他自己和抓到的动物解毒。办法倒也简单,找个水塘或者石潭河沟,简单粗暴地直接把苦水树果往水里一扔,跳下水直接泡澡。

  最后,他不仅成功把苦水树果带回到了家里,一路上还抓来了不少猛兽和猛禽,驯服后充当劳力。回到家后,卖掉抓来的猛禽、猛兽就为他带来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之后,更利用苦水树果净化水的效果制造了一口甜水井,把井水当做饮料来卖,火爆一时。

  也正是利用苦水树果做的买卖,让他这个穷小子赚到了足够的钱财,成功娶到了那个美貌的姑娘为妻。”

  蓝风听了一阵诧异,插嘴道:“啊?这就完了?富家小子呢?怎么没他什么事了?他就这么老实?不出来抢一把?”

  胭脂掩嘴一笑,说道:“就知道你会这么问,早等着你呢。那个富家公子自然是不会让他这么轻松抱得美人归啦。

  两个人为了娶到漂亮姑娘,都使尽了浑身解数,穷小子卖井水饮料,富家小子就卖果汁。可是穷小子的买卖没有成本,卖多少钱都是赚,富家小子却是有成本的,时间一长,富家小子自然就输了。

  穷家小子虽然赢了一筹,但是他的财富毕竟还是远远比不上富家公子的身家,并不能让那个漂亮的姑娘满意。所以不论俊俏的穷小子如何恳求,人家姑娘就是不答应穷小子的求婚。心急如焚的穷小子再也等不及了,于是决定出售一部分苦水树果。也正是这部分苦水树果,要了他的命。”

  蓝月好奇道:“这是怎么意思呢?难不成还有人谋财害命暗杀他?穷小子武艺高强,应该也不怕暗杀吧?”

  “倒不是暗杀。是他把积聚毒素的发黑的苦水树果卖了。买去苦水树果的人也是为了生产井水来卖的。果子用不久就失效了,人家自然好奇。结果就有人把苦水树果的果蜜取了出来。

  取出果蜜的人吃了之后自然是赞不绝口,小伙子自然是卖的越来越多。不仅大赚特赚,时间不长就积累了足够让姑娘一家动心、足够使富家公子都羡慕的财富。

  结果就闯大祸了。

  他抱得美人归不说,还成了富甲一方、足可匹敌富家公子他爹的人物。本来这是人家的本事,富家公子一家也不会心生嫉妒,穷小子大婚之日还登门恭贺祝福呢。

  但是,穷小子喝多了,把发家致富的经过给透露了出去,还当面大肆嘲笑富家公子有头无脑,这样富家公子可就怀恨在心了。富家公子再大度,也会恼怒啊,当即率众亲朋拂袖而去,一场婚宴也不欢而散。”

  听得这里,巴基修斯一拍大腿,感叹道:“唉……这个穷小子啊,真是怨不得天生穷命。得意莫仰首,失意莫低头,他当众拆台还羞辱人家,肯定要招来祸患的。”

  胭脂也感叹道:“可不是嘛……”

  蓝月、蓝风也一同感叹,叹罢,蓝月问道:“对了,富家公子不是找到奇毒花了吗?他没运点回家吗?”

  胭脂一叹,说道:“自然是运了。”

  蓝风插嘴问道:“难道他就那么扔着,没想着怎么利用利用吗?”

  胭脂叹的更重了,说道:“自然是用了。不仅仅用了,富家公子还用这奇毒花,整整霸占了整个世界三十年。”

  蓝风一拍桌子,兴奋地叫到:“嗨!我就说嘛!人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来!快给讲讲!”

  胭脂看蓝风那样子,掩嘴一笑,说道:“故事还要从富家公子从穷小子婚宴受气,拂袖离去说起。

  虽然富家公子耗费大代价成功运回了奇毒花,但是他曾经在山坳口亲眼见识过了奇毒花的歹毒,本来打定了这辈子都不打算用的主意。权当是个稀罕奇珍,封在了藏宝库里。

  可是穷小子的态度,让他改了主意。富家公子回到家后,派人找回了进言献图的人,又花重金向他买使用奇毒花的方法,又好吃好喝伺候他、供养他、恳求他。献图的人这才愿意帮忙。

  当下就留在富家公子门中,帮助富家公子挑选人才、训练属下,教导他如何选取毒虫驯养成蛊。

  在精力集中的忙碌中度过的时间不显得多长,等到献宝人调教出来一大批好手,成就了当时世上第一批使用蛊术对敌杀人的战士的时候,已经是三年后了。

  等到全部训练好不容易结束后,由富家公子亲自前来验收,检验成果。见识过了新属下的厉害后,大喜过望的富家公子当即摆宴庆祝,决定择日发兵,灭了穷小子的同时,再顺便抢了他的漂亮媳妇。”

  蓝风感慨道:“唉……要是我,我也会这么办啊……”

  蓝月揶揄道:“你是说报仇,还是抢人媳妇啊?”

  蓝风一翻白眼,没好气地道:“去……少跟我打岔,你才为了抢人家媳妇去的呢!”

  胭脂和众人一同呵呵一笑,继续讲到:“哪知道,富家公子正商量如何行动、怎么样抢人的时候,还不等他有所行动,别人就先一步行动了。”

  蓝月诧异道:“嘿……那是发生了什么事啊?哦!我知道了!苦水树果果蜜惹的祸!”

  胭脂点点头,答道:“没错!正是苦水树果的有毒果蜜惹祸了。”

  巴基修斯摸了摸下巴上不多的胡子,说道:“想必是有人吃了苦水树果的有毒果蜜后导致不育甚至绝后了,被人发现后,来找那小伙子麻烦了吧?”

  胭脂又是点点头,颇为感慨道:“嗯,正是如此。真是成也树果,败也树果。

  他卖的果蜜是毒果蜜这事被人发现后,几乎瞬间就传开了。这一下子,他可真是闯大祸了。

  不管是吃过,还是没吃过有毒果蜜的,来讲理的,还是不打算讲理的,都来了。乌泱泱一大片人包围住了他刚建成没多久的大宅子。本来就心虚的他自然是知道自己卖的树果有问题。毕竟他可是曾经亲自用那些卖出去的树果净水解毒过的。要说含有毒素的树果没问题,他自己就第一个不信。本来就心虚的他,说了几句横话之后就被人问得个哑口无言。

  贫穷乍富的他哪经历过这样的阵仗,随便跟围堵的众人对付了几句就找个借口遁了,仗着武艺高强,趁机分开人群,躲回了宅院里。

  众人一看他跑了,看热闹的就不住地起哄。起哄的人心里想什么无所谓,这一大群真苦主哪干啊。一下子就像点着的火药桶,炸翻天了。纷纷拆墙扒院,誓要抓住他要个说法。”

  龚功乐冷哼一声,咬牙切齿道:“活该啊他,他自己知道手里卖的苦水树的树果有问题还敢卖,活该被打死。”

  无怪龚功乐这么激动,前段时间他可是吃够了来蓝风月城捣乱的人的亏了。卖假货只是那些来捣乱的人做的恶事的其中一项而已。

  胭脂投去一个安慰的媚眼,继续说道:“做贼心虚的俊俏小子一见群情激奋,来势汹汹,理亏的他也不敢跟人对质。只得对妻儿说是来了强盗,让他那还没腻乎够的美娇妻拿上早就准备好的东西和书信,又带上孩子,赶紧命家人护着自己妻儿从密道一起逃跑。

  安排妻儿逃走之后,他独自去拦住前来的众人,了结这一场官司。”

  巴基修斯摇了摇头,一声叹息后,道:“他拿什么了结啊?恐怕他赚来的钱财散尽了都根本填不平这民愤吧?”

  胭脂感慨道:“是啊,唯死而已。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一时间,抢钱的、分地的、打人的、砸东西的,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真苦主来泄愤的,也有趁机来过瘾的,有看热闹顺便抢东西的,也有趁机摸鱼的。围攻的人里就有不少是富家公子派来的手下,最后那原本的小伙子就那么不闪不避地被人打成了他亲妈都不认识的肉饼饼。”

  巴基修斯长吁了口气,深深地向后靠在了椅子里,感慨道:“唉……何苦呢……真是世事无常啊……穷小子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探绝地卖果换钱,行大运发家得娶美娇妻,发酒疯侮辱登门客,富家公子怀恨在心养蛊练兵,意图夺美还未行动,哪知穷小子卖水先闯祸,导致顾客不孕绝后墙倒众人推,穷小子被杖毙,落得孤苦美妇携子逃亡。总之是,时也、命也、运也,报应循环,因果皆有定数。”

  胭脂听完,直拍手叫好,说道:“巴基修斯大人总结的妙啊!”

  其余众人也是沉思良久,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那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呢?”蓝月好奇地问道。

  胭脂一叹,略带惋惜地讲道:“后来,富家公子发现穷小子曾经的家人和下人都消失不见,就连美妇和他那两岁的孩子都没找到半点踪影,于是派人四下搜寻,苦寻无果下富家公子就下令把整座宅子拆毁泄愤。等移平了半座宅邸这才总算发现了隐藏起来的密道,听得下人报告,富家公子赶忙派人去追杀悄悄从密道逃走的仇人一家。”

  蓝风满脸的兴奋和猥琐地问道:“怎么样?抓到了?有没有把那美妇抢过来暖床?”

  看了蓝风这个德行,蓝月狠狠地在他腰间的嫩肉上转了一把,看得蓝风龇牙咧嘴硬憋着的扭曲表情,胭脂和众人齐齐莞尔一笑,继续说道:“富家公子派人追杀,可是追不远就发现,人家竟然兵分两路了。一路脚步凌乱还有车辙,另一路有猛兽踪迹却没有多少脚印。奉命追杀的人一时就没了主意,只能驻足不前,等着富家公子到来再做定夺。”

  蓝月讶然道:“嗯?这是怎么意思?”

  巴基修斯想了想插言道:“是不是这一队是美妇人和家人,另一队是穷小子九族?”

  胭脂玉手轻掩住唇,惊讶道:“啊?巴基修斯大人,您是怎么知道的?”

  巴基修斯微微一笑,说道:“不难猜,有猛兽踪迹的,想必是美妇人一队,脚步凌乱有车辙的怕是穷小子的遗族家人。”

  蓝风疑惑道:“哎?为什么不是有车辙的是美妇人一脉啊?那美妇人想必平日里娇贵惯了,怕是难以驾驭猛兽坐骑吧?”

  蓝月想了想,说道:“对啊,巴基修斯大哥,我觉得阿风说的更有道理。”

  巴基修斯满脸神秘地一笑,说道:“哦,这么说你们不信?”

  看他们的表情,都不用他们回答就能猜得出来,这哥几个都不信。

  巴基修斯呵呵一笑,说道:“这么办,咱打个赌,要是我说对了,你们就给我捏肩、揉腿、捶背、洗臭袜子,直到四蛊使带兵杀来,军临城下为止,行了吧?”

  蓝风想了想,嘴角向上一挑,不怀好意地说道:“要是说不中呢?”

  巴基修斯洒然道:“那我就给你们还有六十小强捏肩、揉腿、捶背、洗臭袜子,直到四蛊使带兵杀来,军临城下为止,怎么样?”

  蓝风满脸的憧憬,口水都快流下来了,突然一拍大腿,哈哈大笑,兴奋地叫到:“好!赌了!”

  巴基修斯满含笑意地看向蓝月、姜戈和龚功乐,蓝月想了想,决定还是力挺蓝风,龚功乐也不太看好巴基修斯的猜想,姜戈犹豫再三,很是尴尬,开口劝道:“巴基修斯大人,那个……要不,就不要赌了吧?”

  巴基修斯摇摇头,微笑着说道:“不……姜戈,既然小风要赌,咱就玩一玩,权且给无聊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嘛。你也不用再劝,快选吧,到底你跟哪头啊?是赌我对,还是赌我错呢?”

  姜戈见巴基修斯劝不住,就满眼求助地看向了蓝月,可是难得巴基修斯玩这么大赌注,方才说的猜测一直有理有据,这回难得错一回,蓝月也正兴奋着呢,怎么会愿意听姜戈的劝,放弃不赌呢,于是满脸坏笑地别过头去,假装看不见。蓝风甚至还满脸的期待,看着他呢……

  姜戈见各位大人心意已决,叹息一声,摇了摇头,下了决定,说道:“我赌巴基修斯大人说的对。”

  蓝风一听,可不干了,急忙叫到:“喂喂喂!姜戈,你可想好了,这个可是好几天的臭袜子啊!你这老好人这么往坑里跳还有什么意思啊?”

  巴基修斯一听话茬,没好气地说道:“哎?我说小风,人家姜戈相信我,你还有意见啊?我可没强拉人姜戈啊,再说了我未必就会输啊!”

  姜戈满含着泪水,坚定地说道:“大人放心,赌输了没关系,活我干就行,臭袜子我是绝对不会让您去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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