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行


  蓝风月城,在藤蔓林宫殿正西一千多公里,土地富饶,果产众多,民风多gay,是个不依山但傍水的物美水美人呵呵的地方。地势走向东高西低,在藤蔓林宫殿后山汇聚的溪水流,聚溪成河正流经蓝风月城。

  在姜戈吃了第三十三顿饭,消灭了一百六十五盆谷米,一百三十二杯谷蜜水的时候,老蔫把小法师们念叨成功了。于是,小法师们一刻都不停地收拾行装,逃离了老蔫的念叨……

  由于距离不近,小法师们拒绝了姜戈跑着去的建议,直奔后山找到汇聚的河流,砍了棵岸边的大树,掏空了树芯做个空树筏子,由姜戈用树枝做船蒿撑着,一路顺流而下。

  上次出去时还是蓝月,回来时只来得及看见阳光刺破黑暗,就被老法师关起来修行。这回出去却是赶上了发红的日轮,遍地笼罩在一片淡红下,真是夕阳美景无限好,一定要珍惜机会,好好欣赏下这个世界的景色。小法师们在简易的树筏子上边看着沿途的风景边吃着老蔫给准备的零食。离开了藤蔓林宫殿后山山脉,地势渐渐平坦,两边都是高大原始的深林,树干粗壮高大,树冠却并不如何繁茂,就像是“扫去四边定鼎中原”的中年人的脑袋,又像是烫着一头卷发却剃光了后脑勺,就留下了卷曲盘绕的头顶,地上还撒着一片雪白的“头皮屑”,“头皮屑”的缝隙里还钻出不少颜色发暗的“脱发”,怎么看怎么滑稽、恶心。

  树干不是以前熟悉的灰褐色,而是一种苍白的嫩绿色,仔细看树干上白色龟裂的皮壳下是嫩绿,这个景色可是从来没见过,好奇地询问姜戈何以形成这样的景色面貌,他说是蓝月降下之后被阳光照射,嫩绿的树皮就会很快变白变脆脱离开树干,当蓝月又快升起的时候,白色的树皮就会龟裂脱落,露出新的嫩绿的树皮。树皮脱落后堆在地上发酵,变成肥料,地上的草籽趁着蓝月时发芽,在阳光下抓紧时间生长。嫩草刚发芽的时候很漂亮,因为缺少阳光,总是晶莹玉润的,淡绿的淡粉的淡蓝的半透明的,很可爱,受了阳光暴晒,就开始奋力生长,但是就变成了眼前这个德行,卷曲、爬漫,黑不溜秋的,周而复始,就形成了这样的景貌。

  听了大剑宗姜戈的介绍,小法师们的表情都有些古怪,也不知道联想到了什么……

  有大剑宗撑船速度就是快,很快离开了那片“脱发林”。河道渐深水流渐湍,在发红的日轮照射下成了一条不停闪烁的光带红河,很是漂亮。两岸偶有杂树,遍地盘草,清风一吹,卷起枯败的花瓣飘飞,虽然不美却也是奇景。

  “姜戈大剑宗,为什么这里的景色这样枯败?”小丽皱眉问。

  “这里几十年前并不是这样,那时候花草鲜美,落英缤纷,鸟语花香,各种小兽嬉闹于河畔,偶尔还能看见猛兽捕食。到了晚上万籁俱寂,天上是星星闪着星光,地上是猛兽的眼睛反射星光,伺机咬断你的脖子,那感觉可真怀念啊……”姜戈陷入到了回忆中,不停感慨。不过他所欣赏的到底是万兽和谐共生于落英草地的美景还是猛兽扑食的血腥,小法师们还真没听明白。“可是自打蓝月出现,情况就全变了,人死了很多,花草也死了很多,各种虫子、鸟兽几乎灭绝。然后就来了很多异族,不停地征战,不停地杀戮,世界就变了一个样子。

  当时我还年轻,实力也低,跟蓝风蓝月四处漂泊流浪,蓝风、蓝月比我天赋好也聪明,得着机缘向当时还是大魔法师的多多林魔导师学习魔法,他们不舍得我独自离去,让我作为他们的仆人也跟着进了多多林塔。后来多多林魔导师生了蓝风、蓝月的气,就把他们赶出了多多林塔,我本来就是跟随他们来的多多林塔,自然也要陪着他们走了。不过虽然他很生气,可是还是很关心他们的。走的时候,多多林魔导师告诉我,要是他们遇到什么对付不了的事就带他们回来他身边。我们走的时候多多林魔导师很伤心,蓝风、蓝月也很伤心。后来我们遇到了很多危险,好几次都险些死掉,我好几次都提议回到多多林魔导师的多多林塔,不过蓝风蓝月就只是哭泣却并不同意。时间不长我们遇到了外出闯荡的巴基修斯阁下,并且还共同创建了蓝风月城,收容四处流浪的可怜人,我也在巧合下有幸和他一起开始修习武技,不过后来巴基修斯为了什么机缘放弃了副城主的位子,离开了蓝风月城。而我就代替他暂时承担副城主的职责,一下就过了很多年。这次蓝风月城遇上了蓝风、蓝月解决不了的危机,为了城民的安全,蓝风、蓝月让我去请求多多林魔导师伸出援手,救救那些可怜的城民。不过,看样子多多林魔导师并没有原谅蓝风、蓝月,唉……”

  我嘞个去!大新闻啊!

  姜正义瞪大眼睛惊奇道:“姜戈大剑宗,您是说,蓝风月城城主都是老师的学生?”

  “不,被赶走了自然不算是了。而且他们也绝不敢自称是多多林魔导师的学生。”姜戈的表情很严肃、紧张,他可是知道的,现在肯定没离开多多林魔导师的领域覆盖,说话得小心点,先把这些小法师带过去试试,真没办法的时候老法师自然就来了。

  “姜戈大剑宗,那我们该怎么称呼两位城主呢?”小丽问。

  “这个,你们愿意叫哥哥就叫哥哥,愿意叫姐姐就叫姐姐,不喜欢这么称呼,叫蓝风、蓝月也一样。”姜戈有些为难地说道。

  我嘞个去……真乱……

  “姜戈大剑宗,您和巴基修斯老师是什么关系?”小刚好奇问。

  “我哪敢和巴基修斯阁下论关系……如果他……我可能……算是仆人吧,嗯,仆人。”姜戈一直平淡的眼中闪过一丝火热,似是激情似是感动。这让小法师们有些不明白,他们曾经应该也有不少故事吧。

  “姜戈大剑宗,能不能给我们说说,您和巴基修斯老师的故事?”姜正义笑着提议。

  “故事啊?呃,也没什么故事……我是个混血的野蛮人,也许你们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姜戈眼中闪过一丝痛苦:“这是最低贱的血脉,还不如纯种的野蛮人来得高贵些,至少野蛮人里也有值得尊敬的好人。”

  “为什么呢?”

  “我的母亲是被野蛮人强奸的,自出生起就从没有人用看人的眼光看过我……母亲很早就自杀了,我都已经记不得她的样子,印象里她是恨我的,恨得痛彻心菲,恨得抽筋噬骨,我像臭虫一样苟且活下来,你们年纪小,可能没见过臭虫这个东西,那是最低贱最恶心的一种虫子。”

  “我们知道……”可文痛苦地皱着眉,看了一眼可兴的背影,低下了头,眼里噙着泪光,但是嘴角却带着一丝微笑。继续安静地听着姜戈的故事。

  “那一年,两轮蓝月还没有出现,世界上一切还都是那么美好,当然,除了我的生活……蓝风、蓝月兄弟俩流浪到了我住的地方,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幸运,他们没有嫌弃我,带着我离开了那里,当时他们还不叫蓝风不叫蓝月……”说到这里,姜戈刚硬的眼角挂上了一抹柔化的弧线。

  “在我们离开不久,天空发生了巨变,两轮蓝月突然出现,伴随蓝月而来的是可怕的瘟疫,不仅仅是针对某一生物,对所有活着的生命都是可怕的,所有的一切都开始死去,我们终日在恐惧和惊慌中生活,忍饥挨饿,四处流亡、逃窜,以图躲避死神的收割。幸运一直是常伴我们的,至少我们没有在蓝月下死去。在蓝风、蓝月感染到瘟疫的时候,我们遇见了当时的大魔法师多多林。他收留了我们,教育我们,训练我们,照顾我们,并赐予了名字,西马诺·蓝风、西马诺·蓝月和我雅各布·西马诺·姜戈。我们信奉他、崇拜他,他就是我们的神灵,指引我们,照亮我们前方的黑暗。”姜戈说到这里,脸上显出了只有最狂热的宗教信徒才会出现的疯狂表情。但是紧跟着黯然、失落、懊悔和难以严明的难过毫不掩饰地流露在脸上,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可是,蓝风、蓝月……做了错事,也许不是什么大错,毕竟多多林魔导师也说:‘他们的事也许没什么错,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他们被赶出了多多林塔,我也随他们走了。后来,巴基修斯阁下也离开塔出去历练,我们正好追随他,保护他。巴基修斯阁下是我见过的最刻苦最勤奋的魔法师了!而且他的成就仅次于多多林魔导师,就连多多林魔导师都天天夸奖他……虽然别的人并不理解多多林魔导师。”

  看来老魔法师还真是个大好人啊……

  “以前,多多林魔导师的脾气就像他的老师,古板……不,古典、严肃、较真……不,认真,暴躁……不,富有激情……当然,我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说,那时候他没有现在这样富有人情味,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神。哦……抱歉,扯远了。刚才说我们随着巴基修斯阁下去历练。正是那时候,我有幸陪着巴基修斯阁下修炼武技。这个机会还是巴基修斯阁下费了好大劲才求下来的。但是我这么低贱的血脉,怎么敢让高贵的宗师亲自指导呢。我只祈求能有个陪练旁听的资格……而事实证明,高贵的宗师是仁慈的。”

  听着他一口一个高贵一口一个低贱,很是别扭,耿直善良的芭比不由皱着眉头说:“姜戈大剑宗,您的话我不能苟同,血脉并没有低贱和高贵的区别,只有天赋表现出适合学习的方向不同,您所谓的低贱血脉,不一样成为大剑宗了吗?”

  姜戈听了芭比的话,尴尬得涨红了脸,急忙说:“芭比小姐,您教训的也许是对的。但是,姜戈我的天赋真的很差,现在的实力是因为每一次都差点死掉才得来的,每一次都是我在给大家拖后腿,好几次都差点害死巴基修斯阁下。要不是因为我不够强大,巴基修斯阁下也就不会受伤了。”

  “巴基修斯老师受过伤?”姜正义好奇地问,这个事可从没听他说过。

  “是的,巴基修斯阁下为了救我受过重伤,实力一路从大剑宗巅峰掉回到大剑师初阶。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执意要离开蓝风月城,去寻找所谓的机缘。但愿多多林魔导师保佑他能够找到他说的机缘……”

  小丽双手递过去一壶谷蜜水,说:“姜戈叔叔,您能不能把巴基修斯老师的故事给我们讲讲?”

  姜戈放下船蒿,双手狠狠在黑袍上擦了擦才接过水壶,略显局促和激动地说:“小丽小姐,您千万不要叫我姜戈叔叔,我可承受不起,如果让多多林魔导师听见了,他是会生气的……”

  “姜戈叔叔,您放心好了,我相信老师是赞同我们的做法的,老师可是个大好人。而且既然老师让我们去,心里肯定也是担忧的。”

  “对啊,您放心吧,姜戈叔叔。老师之前可是把我们关在后山要修行十年才允许外出的,结果您一来就把我们放了,嘿嘿,说起来还得多谢您呢,把我们给救出来了。”姜正义帮腔说。

  听小法师们这样说,姜戈心里很感动,虽然蓝风、蓝月和巴基修斯对他一直很尊重,多多林魔导师也很照顾他,可是因为自卑于自己的血脉,姜戈一直无法在人们面前抬起头来,即便是拥有了大剑宗的傲人实力,即便是坐上了蓝风月城副城主的宝座,他的心依然卑微,态度依然恭谨,这几个小法师一口一个叔叔给他叫的心里暖暖的,他何尝不想被人尊敬,何尝不想成家立业,可是血脉在他心里是块大石头,出身问题是座大山。

  听得小法师们恳求和劝说,姜戈收回当做船蒿的树枝,坐在了树筏子上:“好,那就给你们讲讲,当初我们四个在一起闯荡历练的经历。”喝了一口小丽递过来的水,姜戈的眼神变得深邃、悠远,似乎沉浸在往日让他无比珍视的回忆中。抿着嘴,看了眼迫不及待的小法师们,嘴角露出微微一笑,想着,小孩子们就是喜欢听故事……

  “从哪说好呢?就从那时候说吧,那天,我们,就是蓝风、蓝月和我,三个人都没钱了……”

  以前的货币钞票,大多都成了废纸,现在最好使的钱就是几个残留下来的国家铸造的金币、银币、铜币和各种宝石。

  三个人在离开多多林塔的时候至少有几十个金币,放在一个结实的布甲袋子里面,蓝月很小心地揣在怀里,使得胸的罩杯至少增大了两个尺码,走起路来免不了叮当响,一个帅气的胸前叮当响的年轻人还是很招惹眼球的。但是从多多林塔被赶出来的第七天,三个年轻人陷入了极尴尬的窘境:哥三个都没钱了。这还要多谢蓝月,因为一向都是他保存钱的……

  那是在无所事事地游荡了几天后,在离多多林塔不远的一处还算繁荣的小城,穿过了因为一点小事而在城门口争执和骚乱的人群,三个人来到了这个小城并不太繁华的街道上。这里是南方的一个小镇,两轮蓝月已经升起很久了,战争和肆虐的瘟疫,并没有击垮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心,虽然很多城市都破败了,衰落了,大多数的买卖都已经倒闭,但是在这个人口不多的小城里还保留着很多以前的旧行业。比如走街串巷的货郎,酒馆,饭馆,街边卖唱的歌妓,乞讨卖艺的流浪把式,当然,最多的还是贼。

  即便小城里也没多少人口了,但是好歹挨着法师塔,安全方面还是有保障的,瘟疫也被法师们驱散,至少在当下的乱世中算是个不可多得的桃花源地。

  三个人在城里闲逛着,讨论接下来到底该去干什么,总不能一直这样闲逛下去,混日子吧?三个人走进了城里最大的一家饭馆,找了个安静的角落,打算边填肚子边商量一下。

  不得不说,能够在瘟疫肆虐后还能想办法开饭馆的人实在是少。毕竟除了瓜果就是谷米,根本没什么可吃的东西,肉食是别想了,那是极其奢侈的东西,在这里不可能见到的,就连凑一盘炸肉虫、炸蚂蚱都没戏。但是这个饭馆老板还是想尽办法变着花样地做了些素菜。叫了一桌子吃食还有昂贵的谷蜜酒,就开始吹牛逼,毕竟都是年轻人,满脑子雄图霸业的不切实际想法,吃饱喝足吹够了还是没商量出个子丑寅卯来,蓝月一摸胸前,金子包不见了,满地找也不见踪影,瞬间汗就下来了,蓝月仔细回想,肯定是经过城门时让那伙人给顺了,蓝月给气的不轻,抬脚就要出去找那伙蟊贼算账。店里俩小伙计在旁边看他们吹牛吹的厉害,又都是年轻人,衣着也不华丽,也没什么奢侈配饰,早就防着他们开溜吃霸王餐。见三人这模样、做派,一个拦人,另一个小伙计赶紧去叫老板。

  时间不长,由后厨出来一个方面阔口,剑眉虎目,一头花白头发的中年人,应该是老板,带着几个帮厨和打杂的就过来围了桌子。这阵势哥仨不是没见过,以前流浪混饭吃没少被围过,也没少挨打,不过往往都是吃的时候就被围住了,现在是吃完了才被围住,有进步。但是哥仨本来不打算吃霸王餐,而且好歹是魔法师了,也都知道要脸,即便不知道要脸,也不敢给老法师丢人现眼啊。

  老板说话还算客气:“几位小哥,找什么呢?说说看,大家帮忙一起找啊。”

  “老板,明人不说暗话,我们哥仨发现钱包让蟊贼顺了,这就要出去抓贼要钱,等一会回来了,再给你结账。”蓝月说。

  “小哥说的好话,不能拦着您行侠义。敢问您去几个人?”

  “不用老板帮忙,我们哥仨去就行。”蓝月一听,心里暗道饭馆老板仗义。

  “小哥这话可就不对了。您哥仨去拿贼,万一不回来或者回不来了,我这小买卖可就赔大了。”老板眼一眯,摆手道。

  蓝风一听这话,可就翻车了:“嘿,你这老头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回不来不回来的?”

  老板闻言,眉头一皱,眼一睁,露出一股精光,道:“话不好听,理是正的。您三位吃饭给钱,这是规矩。行不行侠义碍不着我哪疼。”

  “老板,您放心,我们拿完贼,要回来钱就立刻回来结账。就是刚才,我们进城时候在城门口围着的那群贼,现在去定能抓个正着。”

  老板一听心里顿时明白,肯定又是那群混蛋得手了,几乎时间不长就有来吃饭的发现钱没了,他们得了便宜,自己损失可就大了,尤其今天这哥仨,看着样貌不像是有钱样子,也不知能不能付得起饭钱。再说了,看他们那干瘦模样能不能要回来钱都两说着。“三位,不是我不通情理,听小哥说是城门口那些拐子,我就知道三位都是实诚人。但是,小老头我这小本买卖,禁不起折腾,担不起风险。尤其今天三位小哥点的东西不少,行价不低。要不体谅体谅,赏些珠宝之类的压箱物,我也好能招兑伙计们的辛苦。”

  姜戈好言求情说:“老板,我们哥仨金钱珠宝都在钱包里,身上并没有什么压手的东西。您宽宽人,我们哥仨抓紧去拿贼,定然能把账给您归上。”

  老板听了这话,响起往日那些个一去不回的,心里是一阵冒火恼怒,宽了一个不回,宽了俩没影,一哼道:“唉……三位,要钱没有,要珠宝也无,抓贼同去还让我行方便?这话是什么道理?真有本事抓贼,还用同去?定然是一去不回了!”

  这话可戳恼了蓝风、蓝月,老板的话不错,他们以前是经常这么干,可是哥仨刚立誓再不拖欠白食,吃霸王餐,这老板就这么揭锅,这一发火气上涌,刚喝的谷蜜酒一上头,当即就要动手,攥了拳头先打了老板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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